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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关于​拍卖被执行人的“张钢供水管线”(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关于拍卖被执行人的“张钢供水管线”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3/4/27资产处置单位: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5月5日10时至2023年5月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被执行人的“张钢供水管线”。(详见《评估报告》)

  起拍价:7487235元,保证金:75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或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即日起至2023年5月4日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递增出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1.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2.该标的物埋在地下。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自拍卖余款缴纳后需一次性对标的物整体进行接收,因标的物交付、使用、处置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等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但所有交付、使用、处置行为须符合相关管理制度,不得影响正常秩序。若买受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前往现场对标的物进行交付的,本院不负责对该标的物进行保管,所产生的标的物灭失等状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六、交易过程中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产生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需要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情况请各竞买人于拍卖开始前自行至相关单位咨询。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5月4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优先购买权人须在2023年5月4日前向法院提出申请经法院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提起申请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七日之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开发区支行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4、买受人在拍卖余款付清后办理拍卖财产交付。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拍卖辅助机构咨询电话:(山东司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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