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博望区人民医院眼科设备采购更正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4月25日
更正内容:将采购文件“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增加:“(1)投标人若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其《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若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三、其他补充事宜: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获取。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地址:马鞍山市博望区秦岭大道与唐庄路交叉口东北角
名称:马鞍山市兴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附楼五楼
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库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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