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汉中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关于调整博望三路至博望四路东排洪渠方案的公示
经研究,拟对博望三路至博望四路之间的东排洪渠进行调整,根据城乡规划管理规定,现进行公示。
依据汉台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申请及汉台区人民政府《关于城东(金华)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规划设计有关问题的函》(汉区政函[2018]37号)、汉中市汉江水利水电勘察设计有限公司《东排洪渠改线工程初步设计》。充分考虑地块的完整性和周边路网情况,拟对博望三路至博望四路之间的东排洪渠调整如下:
东排洪渠改线:起点位于汉中中学东南角围墙处,东排洪渠首先向东穿过博望三路至博望三路道路红线东侧,沿博望三路道路红线东侧向南,穿过规划兴汉一路至兴汉一路道路红线南侧,沿兴汉一路道路红线南侧向东,穿过博望四路至博望四路道路红线东侧,沿博望四路东侧南下约100米,接入原渠道。宽度20米,详见附图。
根据城乡规划管理规定,现就规划调整情况进行公示,听取公众意见,公示期限10天(2018年9月17日—2018年9月26日)
在公示期间,有关单位或个人对规划方案有任何意见或建议的,可通过一下方式向汉中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反映。
2、联系电线、信件寄往“汉中市城乡建设规划局规划科收”(汉台区民主街市政府院内),邮编:723000
2、用户首次投稿时,需先点击市政府网站首页右上角“注册”按钮,点击“忽略警告,继续访问”,进入用户注册页面,认真填写个人信息,确定信息无误,点击“提交”按钮,同时,投稿用户需将注册完成的个人信息,以表格形式(盖章)纸质版或加盖公章的PDF版向市大数据服务中心报备,经投稿系统管理员确认审核无误后,方可开通投稿账号。账号开通后,用户可访问投稿页面,点击右上角“登录”按钮,即可进行投稿。
3、所有投稿信息需经本单位领导审签通过,并承诺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所报稿件内容真实、文字准确,并对所投稿件承担一切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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