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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望镇山宁村纯净水项目新建厂房工程
博望镇党政办公室(党政联席会议纪要(2020年第7期))
安徽省马鞍山市博望区博望镇山宁村村民委员会
马鞍山市兴马建设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本工程博望镇山宁村纯净水项目新建厂房工程,工程地点位于博望区博望镇山宁村,总建筑面积481.9m2,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独立基础,框架结构,*大跨度为8.2m,室内外高差0.2m,檐口高度4.5m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计划工期: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要求为准)
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承包(详见工程量清单)
(其中:暂估价:/元;暂列金额:/元)
成交价=(控制价-暂估价及暂列金额)*(1-12%)+暂估价及暂列金额。
成交价为:846223.00元,成交价按控制价相应子目综合单价同比下浮(其中暂估价、暂列金额不下浮)。
1、比选单位必须为《2020年度马鞍山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零星项目(施工)供应商库》库内企业,且为A类别库中的企业。
2、比选单位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3、已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成功下载资料(比选文件及其相关附件)。
(1)投标人、注册建造师无被安徽省外的省级(含)以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处罚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揽项目或“投标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注册建造师无被安徽省内的地市级(含)以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处罚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揽项目或“投标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5、比选单位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处理暂行办法》(马公管〔2016〕35号)为准):
(1)比选日前两年内未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5分的。
(2)*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5分到9分(含9分)且公布日距比选日超过3个月。
(3)*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到19分(含19分)且公布日距比选日超过6个月。
(4)*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到29分(含29分)且公布日距比选日超过12个月。
(5)*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30分以上(含30分)且公布日距比选日超过24个月。
6、比选单位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成交人:
(1)比选单位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比选单位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比选单位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比选单位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注:以上(1)-(4)项仅以比选当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
1、参加比选的单位可于本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登陆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然后点击“我要投标”,并从网上下载相关资料。
2、比选资料下载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2日17:30(北京时间)。
1、代理服务费:以成交价为计算基数,分标段按下表规定计算后乘以90%向成交人收取。
例如:成交金额350万元,计算代理服务费额如下:
注:计算后不足贰仟元的,按代理服务费贰仟元向成交人收取。
3、比选结束后三日内,成交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核对代理服务费,并将代理服务费汇至指定账户,成交人不按要求缴纳代理服务费,视为放弃成交。
1、比选时间:2020年11月3日15:00(北京时间)
2、比选地点: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附楼5楼第1开标室。
3、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减少比选现场人员聚集,比选单位不得派代表前往比选现场参与比选活动。
比选时,在监督员的监督下,由发包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本项目比选公告网页下方显示的比选单位中随机产生,不再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成交人的方法如下:
(1)参与本项目的比选单位名单及顺序号码至资料下载截止时间由系统平台自动推送至本项目比选公告网页下方(具体见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零星项目比选公告页)。
(2)至比选时间,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按照本项目比选公告页下方比选单位顺序号码,将本项目比选公告网页下方显示的所有参与比选单位对应的号码现场公示,一个比选单位对应一个号码。
(3)由发包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按以下步骤公开随机抽取号码,抽取的号码对应的比选单位即为本项目成交人。
①若参与本项目家数大于或等于100家,则按个位、十位、百位数的顺序抽取。【例:总家数为168家,先抽取0~9作为个位数,再抽取0~9作为十位数,*后抽取0~1作为百位数。】。*后将以上抽取的百位、十位、个位数组成一个号码,该号码对应的比选单位即为本项目成交人。注:若通过上述程序抽取产生的个位、十位、百位数组成的号码没有对应的单位,则重新抽取百位数。十位数、个位数不再重新抽取。
②若参与本项目家数小于100家且大于或等于10家,则按个位、十位数的顺序抽取。【例:总家数为52家,先抽取0~9作为个位数,再抽取0~5作为十位数;总家数为96家,先抽取0~9作为个位数,再抽取0~9作为十位数。】。*后将依次抽取的十位、个位数组成一个号码,该号码对应的比选单位即为本项目成交人。注:若通过上述程序抽取产生的个位、十位数组成的号码没有对应的单位,则重新抽取十位数。个位数不再重新抽取。
③若参与本项目家数小于10家,则直接抽取1~9号球,对应的比选单位即为本项目成交人。
(4)招标代理机构向成交人告知比选结果,并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本项目的成交公告。
随本项目比选公告同时附合同格式文本(合同格式文本详见附件)。成交后,成交人需在合同中明确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名单。
1、本项目发包人向成交人√收取£不收取履约担保。
(1)履约担保的形式:以汇款方式将履约保证金汇入招标人指定的银行账号或提供等值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保函。
(2)履约担保的金额:签约合同价的10%。
(3)成交人须在签订合同前将履约保证金汇入发包人指定的银行账户或提供等值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保函,否则视为“成交后,成交人因自身原因拒*与发包人签订项目合同”,发包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向市公管部门报告,按有关规定处理。
1、成交人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否则发包人有权取消本项目成交人的成交资格,并向市公管部门报告,按有关规定处理:
(1)成交后,因自身原因拒*与发包人签订项目合同的;
(2)无正当理由不履行项目合同中约定的工期、质量等合同条款的;
(3)发生较大级(含较大级)以上工程质量事故、安全生产事故的;
(4)有其它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2、参与的比选单位,对本项目的控制价(含综合单价、措施费等)有异议的,应当在比选时间截止2日前向发包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视同接受本项目控制价(含综合单价、措施费等),一旦成交,发包人不接受成交人针对控制价(含综合单价、措施费等)提出的任何异议。
3、本项目比选公告网页下方显示的比选单位,视为已参与并下载了相关资料。比选单位可以放弃本项目比选,但必须在比选当天比选时间截止前,在比选现场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书面放弃材料,否则视同已该比选单位接受本次比选的全部内容及相关要求,若成交后放弃成交或者拒*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发包人将报市公管部门报告,按有关规定处理。
发 包 人:安徽省马鞍山市博望区博望镇山宁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博望区博望镇山宁村王富自然村村西
招标代理机构:马鞍山市兴马建设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主楼七楼业务一部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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