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
做好返乡入乡创业园、农村创业孵化实训基地等金融服务,稳步扩大创业担保贷款规模,落实免除反担保政策要求,支持返乡创业农民工、自主创业农民、返乡创业大学生、涉农小微企业等重点群体创业就业。
一、我省支持农民就业创业的主要做法:
(一)积极出台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意见》(国办发〔2015〕47号)文件精神,出台了《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5〕113号),文件明确加强基层服务平台和互联网创业基础设施建设,整合创建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强化返乡农民工等人员创业培训工作,完善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服务,引导返乡创业与万众创新对接,降低返乡创业门槛,落实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加大财政和金融扶持力度等方式,进一步促进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创造更多就地就近就业机会。
(二)大力开展农民工创业培训,培育返乡创业型人才。对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可免费参加SYB创业培训、网络创业培训、创业模拟实训等培训,为他们提供创业培训和指导。各地依托省级创业服务专家和创业培训讲师力量,通过开展创业知识讲座、政策咨询等方式为农民工提供更有针对性的创业服务。紧扣乡村振兴战略目标,制定出台《关于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12号),提高补贴标准,将乡村领雁创业培训课程纳入创业培训课程体系,结合乡村创业特点,对已创业的返乡下乡农民工等人员,在全省推广开展农产电商、农旅融合、民艺文创培训,培养一批乡村创业带头人,按规定给予创业培训补贴。
(三)加强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加大金融资金投放。落实免除反担保要求,对新发放的10万元及以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以及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上年度省级优秀创业孵化基地或信用社区(乡村)推荐的创业项目,获得“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省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创业项目,获得设区的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创业人员、创业项目、创业企业,经金融机构评估认定的信用小微企业、商户、农户,经营稳定守信的二次创业者等特定群体,免除反担保要求。鼓励各地积极探索通过信用方式发放创业贷款,在不断提高风险评估能力的基础上,逐步降低反担保。
(四)加大创业扶持力度,扩大创业载体建设规模。返乡农民工开办个体工商户、企业和农村专业合作社,对于符合条件的可以享受创业经营场所租金补贴、一次性开办费等补贴。开展了创业大赛及创业带动就业典型创建活动,对大赛获奖者,按规定进行一次性奖补。省级创业孵化基地、农民工返乡创业园是引导和扶持农民工创业、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重要平台,能为广大农民工自主创业提供场地、资金、人才、服务等政策扶持,能广泛调动农民工返乡创业的积极性。
二、针对您提出的建议,结合我厅工作职能,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完善政策措施,切实加强对返乡创业工作的领导。农民工返乡创业可以加速推进我省新型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助推“三高四新”建设,带动县域经济快速发展。我们将加大调查研究力度,针对返乡农民工的特点和需求点,进一步完善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政策体系。同时,积极指导督促各地加强对农民工返乡创业的领导,为农民工返乡创业搞好服务。
(二)加大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建设,吸引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目前,我省有省级返乡农民工创业园21家,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建设,提高农民工返乡创业基地服务水平,为农民工返乡创业提供优质服务。
(三)加强对返乡创业者的培训,提高其企业管理能力。研究开发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培训项目,针对农民工返乡创业所进入的主流行业,邀请著名企业家、相关的专家学者定期开展专题讲座,向返乡创业业主宣传国家引导与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的优惠政策,帮助他们分析宏观经济运行形势,了解市场发展动态和消费需求,传授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现代经营管理理念,为他们提供政策和法律咨询服务。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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