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根据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规定,上述超出原预计金额的关联交易均不需要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
(一)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经营范围:在特许经营范围内,以统一管网形式从事集中式供水;供水厂及输配管道供水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经营;住宅供水一体化设施的受托运行、维护服务;供水设备设施及管道的设计、安装。(上述经营范围涉及国家限制类、禁止类项目除外,涉及前置许可的项目除外,涉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花卉、苗木、果树、蔬菜种植、销售;淡水鱼、畜禽养殖、销售;生态养殖技术咨询;农业产业化项目综合开发;农产品初加工、销售;……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田心社区梅园路128号招商开元中心03地块B座16层1607单元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经济信息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从事广告业务;佣金代理;国内贸易;软件开发;……保健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经营范围:开展天然气、非常规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石油等能源产品的现货交易,提供交易相关的技术、场所和设施服务,提供资讯与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铜陵市管道燃气的输配管网及相关设施(含加气站)的建设、设计和经营;燃气(包括管道燃气)的生产、采购、储存、加工及输送、供应和销售;燃气设备、燃气器具及相关配套设备的设计、制造及销售、安装、维修及提供各种售后服务。“燃气”是指供给民用生活、商业经营和工业生产等使用的天然气、压缩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人工煤气及其它气体燃料。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第2类)。(经营范围中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经营范围:投资、建设、经营安庆城区范围内的管道燃气项目。安庆市区范围内统一生产、加工、储存、输配和销售各类气源的管道燃气(含瓶组方式)。液化石油气、压缩天然气及液化天然气批发和零售;燃气汽车加气业务;制造燃气炉具、仪表及设备;批发和零售自产或非自产的燃气器具、仪表及设备;提供燃气设施设计、安装、维修、抢修等服务;从事其他相关业务。(安徽省燃气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止)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燃气经营;燃气汽车加气经营;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日用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家居用品销售;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经营范围:燃气设施建设和经营;燃气加工、储存、输配、供应;汽车加气;燃气具零售(上述产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该公司原为内资企业,2013年3月25日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燃气经营;燃气汽车加气经营;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日用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家居用品销售;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居民日常生活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经营范围:城市燃气(含天然气、液化天然气、压缩天然气)的生产、输配、销售及相关经营服务(含客户服务);城市燃气工程项目(含管网)及相关设施的建设与运营;城市燃气工程(含管网)设计与施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压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批发、零售燃气燃烧器具及零配件、配套装置、厨具、仪表、五金交电、家用电器;从事橱柜的销售、安装及配套服务;燃气缴费以及其他燃气相关服务(除涉及配额、许可证及国家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天然气的输配、销售及相关经营服务(含客户服务);城镇燃气工程项目(含站场、管网)及相关设施的建设及运营;燃气器具及零配件、厨具、五金的批发零售;燃气收费以及其他燃气相关服务。
经营范围:特许经营地域范围内管道燃气的建设与经营;CNG/LNG供气设施的建设和经营及加气业务;供气设备设施及管道的设计安装业务。(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
经营范围:燃气设施建设与经营(该项目按特许经营许可协议开展,中标项目为安徽省江北产业集中区及周边镇区的管道燃气特许经营项目);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范围内的燃气生产、存储、输配、供应及汽车加气;(上述经营范围属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燃气具销售;天然气利用技术的推广和服务。
经营范围:燃气的生产和供应;燃气设施安装、维修和管理;燃气器具及相关设备的设计、制造及销售、安装、维修和售后服务;CNG汽车加气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在黄山区批准的区域内建设、经营管道天然气输配管网及相关设施、汽车加气站;管道天然气的生产、供应和销售;天然气器具及相关设备的设计、制造及销售、安装、维修和售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在徽州区批准的区域内建设、经营管道天然气输配管网及相关设施、汽车加气站;天然气的生产、供应和销售;天然气器具及相关设备的设计、制造及销售、安装、维修和售后服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有效的许可证或资质证经营)。
经营范围:投资、建设和经营管道燃气的输配管网及相关气体储存、运输设施;生产、加工、输送、销售各种管道燃气(包括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和代天然气);设计、制造、销售、安装、维修有关燃气应用设备、气体仪表、燃气炉具及相关配套设备、及提供各种售后服务;从事与前述相关的工程、咨询业务,日用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家用电器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城镇燃气的生产、采购、输配和供应;燃气设施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提供燃气输配和使用过程的安装、维修、维护服务;燃气、燃烧器具和相关设备的销售、安装、维修和相关售后服务(以上项目涉及经营许可证的凭许可证经营,国家有专项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经营范围:(一)在国家鼓励和允许外商投资的工业、农业、基础设施领域依法进行投资;…… 市场营销策划;品牌管理;企业形象策划;供应链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在沛县特许经营区域内统一投资建设和经营城市燃气的输配管网及相关设施;采购、储存、加工及输送、供应和销售城市燃气;城市燃气设施、燃气器具及相关配套设备的设计、制造、销售、安装、维修及提供各种售后服务;…… 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加气站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区域的管道燃气输配管网和相关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经营;管道燃气的生产、输配和销售;燃气设备、炉具等相关配套设施的生产和销售。(凭资质经营)。
注册地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置业路6号1楼102、2楼202、3楼302、4楼
经营范围:生产经营工程塑料及塑料合金(管件、管材及其相关配件);从事上述相关产品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进出口及配套业务(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提供商业咨询服务(不含会计、审计、法律咨询)。
1.公司天然气销售价格均由物价部门核定,因气源、用气结构、管输距离不同,对不同客户核定的销售价格会有所差异。关联方与非关联方的实际销售价格与物价部门核定的价格一致,关联方与非关联方的定价原则相同,关联交易定价公允。
根据省政府《关于同意组建皖天然气的批复》(皖政秘[2002]141号),公司为西气东输省内的总买卖方,负责与上、下游天然气公司的衔接,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商品交易具有必然性。
综上,公司与各关联方预计在 2022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有其必然性,关联交易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开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不会损害本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拟设立合资公司名称:皖能交投(铜陵)综合能源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名称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终核定为准);
● 投资金额: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其中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5,100万元,持有合资公司51%股权。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对外投资设立新公司,尚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新公司设立后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经营管理等风险,其投资项目、预期收益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为支持铜陵地区经济发展,提升清洁能源利用水平,公司拟与铜陵市综合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陵交投公司”)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平等互利、风险共担”原则在安徽省铜陵市共同投资组建合资公司。合资公司在经营区域内合作投资、建设、运营铜陵长江油气氢综合能源加注码头项目。
合资公司名称暂定为:皖能交投(铜陵)综合能源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名称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终核定为准),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合资双方均以货币形式出资,其中公司认缴出资5,100万元人民币,占合资公司51%股权,铜陵交投公司认缴出资4,900万元人民币,占合资公司49%股权。
上述对外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一次会议审议批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经营范围:国省公路、高速公路、国省铁路、市域铁路、轨道交通、航空、过江通道、枢纽场站及其配套设施、停车场站、物流园等交通项目的投融资、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公路、铁路收费权及服务区经营,重要交通站点附近的土地开发,公路、铁路沿线广告经营权和冠名权经营,自有房屋租赁、场地租赁、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1. 除本次合作投资外,铜陵交投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亦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1.合资公司名称:皖能交投(铜陵)综合能源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名称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终核定为准)
4.注册资本:暂定为10,000万元人民币,双方均以货币形式出资,并根据项目实施需要分批注资。
5.经营范围:燃气汽车加气经营; 燃气经营; 生物质燃气生产和供应; 热力生产和供应; 供冷服务; 建设工程施工; 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 水路危险货物运输; 水路普通货物运输; 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 危险化学品经营等。(*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中登记的经营范围为准)
合资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1名董事由公司推荐,1名董事由铜陵交投公司推荐,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职工董事由公司提名,并经工会选举产生;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由公司委派,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经营管理层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2名,财务总监1名,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由公司委派,财务总监与另1名副总经理由铜陵交投公司推荐。
本次投资符合国家发展政策,以及公司打造“南北互达”、“东西贯通”、“通江达海”、“多能互补”的立体式、智能化的全省综合能源供应体系的战略规划,有利于拓展铜陵区域市场,扩大市场份额。
铜陵交投公司作为铜陵市政府下属国资企业,其在当地各基础领域的投资优势巨大,地方协调性较强,公司作为省属能源企业,在LNG业务、燃气安装、安全保障、科学管理运行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及优势,双方合作可以优势互补,从而提高合资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能力,在铜陵市域内的油气氢等项目开发上打造宽阔的发展前景,利用铜陵交投公司的属地优势加速推动合资公司在铜陵的项目开发工作。
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并将按照项目资金实际需求分批落实到位,不影响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随着项目的投产运营,将会增加公司业务收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1.本次对外投资尚未正式签署合资协议,同时设立合资公司尚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能否完成相关审批手续存在不确定性;
2.合资公司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经营管理等因素影响,公司盈利能力难以预测,导致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合资公司设立后,将充分利用各股东的资源优势、专业的管理经验以及丰富的技术积累,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2022年*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了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第三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暨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届监事会。2022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设立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选举贾化斌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选举纪伟毅先生、朱文静女士担任公司副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公司设立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四个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其组成成员选举情况如下:
委员会成员:贾化斌先生、纪伟毅先生、吴海先生、钱进先生、倪井喜先生,其中贾化斌先生为主任委员。
委员会成员:孟枫平女士、章剑平先生、钱进先生、朱文静女士、陈圣勇先生, 其中孟枫平女士为主任委员。
委员会成员:峰先生、孟枫平女士、钱进先生、纪伟毅先生、高宇先生,其中峰先生为主任委员。
委员会成员:章剑平先生、峰先生、孟枫平女士、朱文静女士、魏鹏先生,其中章剑平先生为主任委员。
上述委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选举陈新宜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陈新宜女士简历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常爽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常爽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相关素质与工作经验,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其任职资历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资格。常爽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截至本公告之日,常爽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任职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投资者可于2022年04月14日(星期四)起至2022年4月21日(星期四)16:00 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本公司邮箱问题预先发送至进行提问,本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4月9日披露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1年年度业绩和经营情况,公司拟定于2022年4月21日(星期四)16:00-17:00召开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投资者可于2022年04月14日(星期四)起至4月21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指定邮箱(.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投资者可在2022年4月21日(星期四)16: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及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及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合并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6,375,973.04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872,215,740.89元,减去2021年度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6,954,952.48元和2020年度现金股利分配63,840,000.00元,截至报告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97,796,761.45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一次会议决议,公司2021年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9元(含税)。截至本公告之日,公司总股本为336,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3,840,000.00元(含税),占2021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93%。
2、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每10股转增4股。截至本公告之日,公司总股本为336,000,000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134,40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470,400,000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及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及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公司股本规模,兼顾了公司与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董事会做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体现了公司长期的分红政策,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水平是合理的,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规定,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利益,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
1、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权益及持股比例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预计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将相应摊薄。
3、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60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131人,其中5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0年度收入总额为187,578.7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63,126.3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73,610.92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274家上市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31,843.3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4家。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
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项目合伙人:孔晶晶,201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长信科技、国盾量子、中旗股份、安徽建工、禾盛新材等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夏小蕾,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6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皖天然气、口子窖等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增,202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艳,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皖天然气、卫宁健康、睿高新材等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孔晶晶、签字注册会计师夏小蕾、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增、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艳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终的审计收费。
2022年度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与2021年度保持一致,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根据2022年度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其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力、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且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其在担任公司2021年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及时与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公司经营层进行沟通,切实履行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综上所述,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且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在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切实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利益。综上所述,同意将《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一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经审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在其为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控审计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控审计任务,审计结果客观、公正。综上,我们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本次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一次会议于2022年4月7日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2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2名,其中董事纪伟毅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委托董事陈圣勇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议案认真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会议同意选举贾化斌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会议同意设立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四个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其组成成员如下:
委员会成员:贾化斌先生、纪伟毅先生、吴海先生、钱进先生、倪井喜先生,其中贾化斌先生为主任委员。
委员会成员:孟枫平女士、章剑平先生、钱进先生、朱文静女士、陈圣勇先生, 其中孟枫平女士为主任委员。
委员会成员:峰先生、孟枫平女士、钱进先生、纪伟毅先生、高宇先生,其中峰先生为主任委员。
委员会成员:章剑平先生、峰先生、孟枫平女士、朱文静女士、魏鹏先生,其中章剑平先生为主任委员。
公司总经理、总法律顾问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总工程师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会议同意暂由公司董事长贾化斌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尽快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
会议同意聘任常爽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八、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长与经理层成员分别签订岗位聘任协议和经营业绩责任书的议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安徽省委省政府、省国资委关于推行国有企业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的决策部署,建立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会议同意授权董事长与经理层成员分别签订岗位聘任协议和经营业绩责任书。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会议同意公司2022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136.26亿元,授信有效期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与皖能集团及其关联企业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皖能集团及其关联企业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贾化斌、朱文静、吴海、高宇、魏鹏回避表决。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与港华(安徽)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港华(安徽)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审字[2022]230Z0665号〈审计报告〉的议案》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22)。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审字[2022]230Z0666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与利辛县聚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利辛县聚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与铜陵市综合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铜陵市综合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
会议同意公司在2022年6月30日前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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